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已在全省集中开展非经营性互联网站备案登记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局通过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址www.miibeian.gov.cn)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非经营性网站开展备案登记工作。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必须从即日起至2005年4月25日前进行集中报备。 二、互联网站接入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应委托网站接入服务单位代为履行备案手续。非经营性网站应当主动向代为备案的接入服务单位提供真实的备案信息,接入服务单位应敦促接入的未备案网站在补办期内办理备案手续,对拒不履行备案手续的,应停止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原已在我局办理备案登记的非经营性网站也应委托接入服务单位代为报备,以便备案管理系统核发备案电子标识和新的备案编号。 三、具体事宜请登陆http://www.miibeian.gov.cn/网站或拨打电话020-87692337咨询。 特此通告。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规定,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今年4月30日以后全国范围将进行无证网站整顿.
非经营性网站一般是指不直接从事网上经营的企业或个人网站 为保证您网站的正常运行,非经营性网站请立即到 http://www.miibeian.gov.cn/ 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否则到时候我们收到整顿通知只能关闭您的网站!
经营性网站也请抓紧到当地(本省)的通信管理局备案.备案方法详见当地通信管理局通知.
深圳市红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日 |